2021年09月18日

省教育厅发布《意见》

普通高中选课走班 探索实施导师制

兰州晚报讯 省教育厅在9月17日发布的《甘肃省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中明确,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权利,淡化选考组合,积极引导学生自主、理性选科,不得强制代替学生或违背学生意愿确定选考科目。各地要加快建立适应选课走班需要的师资配备机制,要积极添置教育教学设施,保证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。

《意见》指出,普通高中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,分类分层统筹设计高中三年的课程,在教学安排上注重课程之间、年级之间的均衡和学科学习的衔接连贯。结合办学实际,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资源,有效实施国家课程,丰富地方课程,开发实施校本课程,建立健全具有学校特色、多样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,充分满足不同特质学生的个性化需求。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,严格按照课程方案、课程标准、学分要求安排周课时数,加强课程教学,严禁随意压缩必修课程教学时间,确保各类课程实施质量。

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权利,淡化选考组合,积极引导学生自主、理性选科,不得强制代替学生或违背学生意愿确定选考科目,也尽量避免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。学校应编制学生选课指南,加强选课指导,完善选课流程。

《意见》指出,各地各校要依托“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”,做好选课、分班和课程编排等工作。根据选课结果,确定课程安排和走班制度,在校舍数量、师资配备、课程资源、设施设备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,确保选课走班顺利进行。结合走班教学特点,建立健全教学班学生考勤、作业、安全、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。探索实施导师制,明确在走班教学模式下学科教师的育人职责,加强教学班课堂教学管理,保证教学班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序有效开展。探索学生自主管理途径,培养学生自我管理、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鹏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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