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08月26日

玉门市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

兰州晚报讯 8月24日,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、田某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进行公开听证。

听证会上,先由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,出示案件的证据,对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阐述。与会人员就案件事实、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,一致认为张某、田某向他人行贿10万元,数额刚达到立案标准,且二人系初犯,有自首情节,积极退赃,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,自愿认罪认罚,态度诚恳,听证人员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了评议意见,同意了检察机关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。犯罪嫌疑人张某、田某在听证会上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,完全认罪悔罪,并表示将严格要求自己,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,依法依规经营企业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高慧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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