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08月06日

《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发布

加强盐碱地治理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

兰州晚报讯 在8月5日召开的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,该厅相关负责人就我省日前发布的《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进行了解读。记者了解到《条例》在对上位法进行细化、拓展和完善的同时部分条款还进一步加严上位法有关要求,体现了甘肃特色。

《条例》中增加盐碱地防治相关内容,提出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壤盐渍化、盐碱化防治,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盐碱地土壤改良和修复,提高耕地土壤环境质量”。

同时结合我省实际,提出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名特优农产品、特色中药材产地土壤环境的保护,防止土壤和农产品污染”。

《条例》中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强制性调查评估制度,在上位法规定的“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”基础上,明确规定将“用途变更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用地”也纳入强制调查范围,统筹保障”吃得放心、住得安心”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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