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05月11日

省民政厅开展十项行动为群众办实事

打通服务基层群众“最后一米”

兰州晚报讯 近日,省民政厅下发《关于组织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的通知》,确定了包括“乡镇(街道)社工站建设服务实践”行动、开展民政“便民利民”专项行动等在内的十大行动。

开展“我为企业减负担”行动,将“减免一批收费、降低一批收费、规范一批收费、查处一批收费、通报一批收费”;开展在社会救助领域“解忧暖心传党恩”行动,提高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,切实兜牢兜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;开展“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”服务质量提升行动,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,完善村(社区)议事协商制度,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;开展“保护地名文化、记住美丽乡愁”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,组织地名故事征集、摄影比赛、专题展览、短视频展播等形式多样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;开展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‘跨省通办’”行动,实行以任意地申请、户籍地审核审定发放的形式办理,即各乡镇(街道)不受户籍地限制,及时受理残疾人提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;开展“关爱老人、享受美好生活”行动,持续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,落实以空巢、留守老年人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,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,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等;开展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”,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范围,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;开展“乡镇(街道)社工站建设服务实践”行动,在全省建设50个省级示范乡镇(街道)社工站,通过购买政府服务形式提供社会救助、养老服务、儿童关爱、社区治理等社工服务,打通民政服务基层群众的“最后一米”;开展“为特殊困难群体购买保险”行动,积极推进“资金+物资+服务”和“以政府救助为主,社会保险参与”的救助模式,有效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住院难、陪护难等问题;开展民政“便民利民”专项行动,9月底前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、结婚证、离婚证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收养登记证等9项民政领域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,年内实现由急难发生地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(街道)直接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等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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