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0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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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助网络犯罪也是犯罪 11名被告人受审

兰州晚报讯 4月29日,安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某等1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。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50余名大学生观摩了此次庭审。

据指控,被告人孙某某等11人在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期间,组建“打粉”犯罪团伙,主要承接上线被告人程某下发的“东方龙财产学院”,被告人陈某某、杨某下发的“天浪财经”,被告人李某某下发的“私募创业营”等系列项目的“打粉”任务,以此帮助境外、境内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吸收被害人入群。之后,被告人孙某某等人冒充股票客服,以指导老师讲解、交流股票为由,诱导多名被害人加入“股票交流群”,累计诈骗人民币约95万元。

庭审中,合议庭依法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。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举证、质证。鉴于案情复杂,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
本报希望通过此案提醒广大群众:当前各种新型网络诈骗手法层出不穷,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发布各类诈骗信息,诱导受害人加入微信群,进而诈骗钱财。广大群众收到类似网络信息时,一定要高度警惕,不要轻易加入微信群,不要识别支付陌生的二维码,不透漏个人身份证、银行卡、支付宝信息,不要在陌生网站注册登记,谨防上当受骗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