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03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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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《禁火令》

全省公益林、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实施禁火两个月

兰州晚报讯 3月25日,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《甘肃省森林草原禁火令》(以下简称《禁火令》),决定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,在全省各林区、牧区和农区的公益林、生态治理项目区及林缘区实施禁火,有效保护我省森林草原资源,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。

《禁火令》明确要求,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;严禁在林缘区100米范围内焚烧秸杆、垃圾、废旧地膜及野外烧荒等用火行为;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、燃香、烧纸、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;严禁在林草区吸烟、野炊和举办篝火活动;严禁在架空电力线附近堆放可燃物;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、狩猎、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;严禁在三级及以上有风天气进行任何用火行为;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。凡违反《禁火令》者,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