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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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嘘寒问暖

一层商铺改成两层,按两层收暖气费合适吗?

兰州晚报讯 “我们是安宁区中海凯旋门部分商户,由于我们租赁的商铺层高为6米多,在装修过程中改成了两层,今年供热站要按照两层收费,商户们感觉收费不合理,部分商户拒绝交费,导致商铺至今没有暖气。”11月18日,中海凯旋门部分商户通过晚报新闻热线4286666反映,记者当日询问供热站,回复称必须交清暖气费才可恢复供暖。

记者在中海凯旋门16号楼一楼注意到,反映问题的张先生正在装修铺面,由于楼层高度达6.2米,在装修过程中进行了加层处理。“我装修完后就和隔壁商铺一样,变成两层了,按照供热站现行的收费标准,要交纳租赁商铺面积两倍的暖气费,虽然供热站给了优惠,但总体感觉还是无法接受。”张先生说。

采访中记者看到,10月22日,兰州吊场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在部分商铺门前贴出的告知书显示,由于16号楼3家商户拒绝交纳2019-2020年度基础热费,依据《兰城市供热管理条例》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,对于拖欠热用费的单位和个人,供热单位可以停止供热,因商铺供热管网的特殊性,同阀门控制下的所有商户都将受其影响。

针对商户反映的问题,兰州吊场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王经理说,很多临街商铺的层高为6.2米,出租后商户加装成了两层,有些商户在二层还加装了暖气片,这无形中增加了用热面积。供热站考虑到商户的利益,在商用暖气费收费标准每平方米9.2元的基础上降了1元,而不用暖气的商户,过热费也按这个标准收费,不用暖的商户签订协议后将停止供暖。“加装二层暖气的,如商户不愿意交纳这部分暖气费,可自行将通过房间的4根供热主管加装保温层,另外就是按照实用面积交纳10%的过热费。”
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滕效宏